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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过期了,还敢摆在货架上销售?!严惩!!

2019/10/31 1:43:36发布71次查看
2019年10月18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上溪镇范围内的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行动中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现场检查情况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在对上溪镇四通西路某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货架上的14包精喹禾灵(40毫升每包)已超过两年保质期。据了解,精喹禾灵这种农药市场销售价格为4元一包,14包一共价值56元左右。
过期农药
执法人员对店主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立即下架该过期农药,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其销售过期农药的行为 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
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定期对经营场所销售的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农药进行整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回收、清理过期农药,严禁再售卖。不然,除了高额的罚款外,还将留下信用污点,面临失信惩戒,影响到金融征信、评优评先、行政审批、财政扶持等方面,造成处处受限的境地。
供稿:黄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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