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相关手续的已经没救了,坚决取缔,有手续但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整改合格后搬到工业园,在工业园也有污染的停产继续改!
《方案》提出,河北省各市县分两个阶段治理!
第1阶段:4月30日之前结合建立的“散乱污”企业清单,明确每家企业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
第2阶段:9月30日前,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施治,按时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提高城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什么是“散乱污”
“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
“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是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如何治理“散乱污“
关停取缔类,凡是各市县政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并在6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9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限期搬迁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当地政府要科学规划,组织对上述企业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工业。同时,各地要于6月底前责令企业停产,9月底前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
停产整治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6月底前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9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予以关停取缔。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但涉及民生,不能停产的企业,依法依规启动按日计罚程序,严格实行全过程连续性惩罚。
另外河北省各市县要开通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据老铁了解,各地进驻工业园的标准不太一样,但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年产值会有一个相对比较高的限额,河北地区的产值不达标的中小型铸造厂,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了,独木难成林,这时候,大家就只能抱团取暖了!
有人说,我们铸造人是铁,只有经过火的熔炼、砂的包容、钢的磨练才能铸造出完美的“自己”!人生亦是如此!相信我们铸造人必将浴火重生!兄弟们!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