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工作程序
(1)巡逻次数:每1小时至少对负责区域巡查一遍,并到规定地点记录签到。
(2)巡逻内容
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报领班或监控中心。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烟感、温感、报警按扭、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消防箱封条等)是否完好。
防烟门是否关闭,机房门、电井门(天井)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巡视小区外墙、玻璃、窗户是否完好,若有损坏则做好记录。
留意检查路灯、梯灯有无烧坏、撞坏等情况。
留意检查绿化植物有无被破坏、损坏等现象。
留意公共区域有无装修材料和垃圾乱倒乱放现象;留意有无超时装修现象。
在辖区内巡查,如发现有可疑人员,须上前并询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若属“三无”人员,应驱赶出小区或上报派出所;凡属推销人员,一律劝离小区。
对各种突发事件,须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值领班或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配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