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和大草书法的区别
【小草】:脱胎于章草/隶草,减去章草的泼挑,增加单字内部的连带和上下字的呼应,但字与字之间基本上不太牵连,各字大小不太悬殊,俗称【独草】。典型作品如东晋王羲之《十七帖》、唐孙过庭《书谱》等。
【大草】:脱胎于小草,增强了用笔的连绵纵逸,加大了上下字之间的牵连以及整篇的呼应、变化,将创造和作品的节奏感、写意性、层次性推向极致。
所以,相对而言,小草偏于闲适、优雅,大草则极尽变化、纵逸之能事,偏于豪放、恣肆。典型的大草书家如唐代张旭、怀素,宋代黄山谷,明末清初的王铎、傅山,现代毛泽东、林散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