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1)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所有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领取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满三年未进行注册);3)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2、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影响: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期内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可一次性计算,亦可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