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蚕毒素类杀虫剂是20世纪60年代开发兴起的一种新型有机合成仿生杀虫剂,属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抑制剂,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的突触体,使得昆虫神经冲动受阻于突触部位而最终死亡。
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而且作用方式多样,除具有很强的胃毒作用外,还有触杀、拒食和内吸作用,对鳞翅目、鞘翅目和双翅目的多种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现已被广泛用于水稻、蔬菜和果树等多种农作物害虫的防治。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截至2019年9月底,我国批准登记使用的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共有5种。具体登记作物范围如下:
序号
品种
登记作物
备注
1
杀螟丹
共计7种(类):白菜、茶树、甘蓝、甘蔗、柑橘树、十字花科叶菜、水稻
菜豆、森林、十字花科蔬菜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2
杀虫双
共计7种(类):大豆、甘蔗、果树、蔬菜、水稻、小麦、玉米
3
杀虫单
共计10种(类):菜豆、番茄、甘蓝、甘蔗、黄瓜、绿化景观椰子树、水稻、小白菜、椰树、玉米。
柑橘树、十字花科蔬菜、杨树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4
杀虫环
共计5种(类):大葱、甘蓝、节瓜、水稻、烟草
苹果树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5
杀虫安
1. 甘蓝、水稻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2. 目前我国所有杀虫安产品登记证均已经过期。
注:杀虫璜未在我国登记。
▼
▼
看更多最新农药信息
农药市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