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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 南联税务师事务所 双龙税务师事务所

2019/10/12 15:34:45发布76次查看
  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
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
款的行为。
基本原则编辑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
【诚正集团】成立于2005年下辖:深圳市诚正税务师事务所公司、深圳诚正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诚正管理顾问公司、深圳市诚正信用管理服务公司四家公司。  
业务范围:所得税汇算、鉴证注销、税务登记、土地增值税清算、出口退税、税收筹划、会计审计、验资、高新专项审计、企业改制与股权设计、工商注册、代理记账、资产资信评估。
深圳总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路38号龙鑫大厦301-303
    惠州分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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