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书培训/导游考证培训哪家比较专业/北三环导游证书培训
导游证损坏,持证人应当持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换发和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有效期重新计算。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换发导游证,使用原导游证号码;依据本办法第十条diyi款的规定补发导游证,原导游证编号作废,由发证机关重新编号。
由国wu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制作并颁发。导游证管理办法(1999年8月27日 旅管理发[136号)为规范和加强导游证管理,依据国wu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
位阿拉伯数字中,一、二位为导游所在省级行政区的标准代码,后6位由发证机关按先后顺序编号,发证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第三、四位为各地市的地区代码;字母和数字之间用"-"连接。临时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l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l'表示临时导游,其余同导游证编号。
导游人员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导游人员在旅行社有完成担任的工作、遵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义务,旅行社则有按导游人员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付给工资,并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义务。“导游服务公司”是指从事导游人员业务管理、培训,并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提供供需信息等服务的企业,在导游人员和旅行社之间起桥梁作用,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人员,可以是专职导游人员,也可以是非专职导游人员,但都不是某一旅行社的正式员工。
北京天旅时代教育咨询中心
联 系 人:周老师
办公电话:010-83283851
手机号码:15510027881
公司网站:http://www.daoyoupeixun.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7号11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