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呢?是不是享有出口退税的优惠呢?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应由企业于中标货物支付验收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2、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如中标人为外贸企业,则还应提供中标人与供货企业签订的收购合同(协议);
3、中标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發票。中标货物已征消费税的,还须提供专用税票;(生产企业中标的,应征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免征);
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所提供的发货单;
5、分包中标项目的企业除提供上述单证资料外,还须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6、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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