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广西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获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也可获返还上年度半年的企业及其职工月平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企业职工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方面,也有福利。此前,广西企业在职职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这一缴费时间条件放宽至12个月及上。
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人群,从今年1月1日起,也从获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扩大到获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深度贫困地区的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也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60%。此外,深度贫困地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按规定纳入到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覆盖范围。
通知还要求,当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要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临时补贴标准,等于各设区市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与cpi月度同比涨幅之积。不足10元的,按10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