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步里克财务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3.收购标底4.收购期限、 方式及价款支付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责任
急需生产加工企业
审慎设计支付方式
1、在支付形态上
所谓“支付的形态”就是支付什么,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五种出资形态,即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除了上述五种形态资产以外,不允许以其他形式的资产出资。比如“商誉”,目前在国内是不允许用作出资的,如果以“商誉”,实际上面临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但像“全聚德”在国外某些国家就可以以其“商誉”作为资产。在我国,其他如股权、劳务等也不允许用作出资。国内法的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资源的保值增值。正是这种限制,使得许多人绕过直接入股的障碍转而寻求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资本运营和整合。如:
(1)以资产置换股权。并购方将自己的资产评估确值——这种资产价值中自然包含了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因素,然后以该资产或者置换目标公司的股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而达到并购的目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并购方的对外额累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但在后,接受被的目标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2)以资产置换资产。并购方与出让方互相置换资产,达到优良资产整合的目的。但各方均不承担对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3)以股权置换资产。并购方以自己拥有的股权为价款转让给出让方,取得对出让方资产的所有权。出让方成为并购方转让的该部分股权的持有人。
(4)以股权置换股权。并购方与出让方互换股权,互相成为对方原持股公司的股东。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往往几种模式综合利用,如:一方出资收购另一方的资产或者股权,另一方以获得的资金收购一方所在公司股权或者向所在公司增资扩股。这样,并购方无需对资产进行鉴证评估,只要双方商定价格,无须支付大量资金即可实现增资扩股,比资产置换更为方便。
2、在支付方式上
(1)分期支付。采用这种方式,出让方可以享受“税负递延”,并购方可以防范并购进程中的种种风险,特别是可以起到稳定出让方的作用,使其继续保持目标公司的正常运作,降低并购后因经营效益不佳而带来的风险。
(2)利润分享。由并购方先行支付并购的基础价格,然后按目标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的一定比例分期支付对价。如果目标公司未达到预定业绩,则出让方只能以更低价出售。这样可以保证并购方以相对合理或者更低的成本完成并购。
(3)资本性融资。可以采取融资式兼并(如lbo、mbo等)、资本性融资租赁、承担债务式收购、债权转股权式收购等等。
总之,不同的并购方案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同的,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意味着不同的利益和风险。并购没有固定的模式,任何一个并购案例都是诸多并购技巧的综合运用。但无论何种模式,并购的目的都是通过资本运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利润。因此,作为正处于活跃期的成长型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通过法律程序的规范运作和并购模式的合理设计限度地减少成本、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应是资本运营的基本方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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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并购国内企业非上市公司并购的流程
非上市公司并购的流程虽然通常由:1、制定并购方案;2、发出并购意向书;3、核查资料;4、谈判;5、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6、签订并购合同;7、完成并购等几个步骤组成。但不同性质的企业在进行这几个步骤时要求都有差别,这些差别会在分述这些步骤时分别另外说明。
制定并购方案2发出意向并购书
一份意向书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意向书的买卖标的
2)对价
3)时间表
4)先决条件
6)限制性的保证
7)雇员问题和退休金
9)公告与保密
10)费用支出
11)没有法律约束力
3核查资料
被并购方同意并购,并购方就需进一步对被并购方的情况进行核查,以进一步确定交易价与其他条件。此时并购方要核查的主要是被并购方的资产,特别是土地权属等的合法性与正确数额、债权债务情况诉讼情况、税收情况、雇员情况、章程合同中对公司一旦被并购时其价款、与相关的权利如认股权证等的条件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等。核查这些情况时,会计师与律师在其中的作用十分重要。由于被并购方同意并购,在进行上述内容核查时,一般都会得到并并购方的认真配合。
被并购方如是国营企业,则在其同意被并购且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同意后,还必须要通过正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不评估不能出售。
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外商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则无此要求。
4谈判
谈判主要涉及并购的形式(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还是整个公司),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与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整个并购活动进程的安排、各方应做的工作与义务等重大问题,是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细则化,也是对意向书内容的进一步具体化。具体后的问题要落实在合同条款中,形成待批准签订的合同文本。
交易价格除国营企业外,均由并购双方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以双方同意为准。国营企业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基于评估价,在此基础上确定,以达到增值或保值的要求。
支付方式一般有现金支付,以股份换股份或以股份)换资产,或不付一分现金而全盘承担并购方的债权债务等方式。
支付期限有一次性付清而后接管被并购方,也有先接管被并购方而后分批支付并购款。
5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
谈判有了结果且合同文本以拟出,这时依法就需要召开并购双方董事会,形成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进行并购公司的名称;
2)并购的条款和条件;
3)关于因并购引起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更改的声明;
4)有关并购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他条款。
形成决议后,董事会还应将该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在股份公司的情况下,经出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可以形成决议。在私人企业中、外商企业的情况下,该企业董事会只要满足其他企业章程规定的要求,即可形成决议。在集体企业的情况下,则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6签订并购合同
企业通过并购决议,同时也会授权一名代表代表企业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合同签订后,虽然交易可能要到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完成,但在所签署的合同生效之后买方即成为目标公司所有者,自此准备接管目标公司。
合同生效的要求,除合同本身内附一定的生效条件要求必须满足外,另外,在目标公司是私人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情况下,只要签署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在国有小型企业的情况下,双方签署后还需经国有小型企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在外商企业的情况下,则须经原批准设立外商企业的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在集体企业的情况下,也须取得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后方能生效。
7.完成并购
并购合同生效后,并购双方要进行交换行为。并购方要向目标公司支付所定的并购费(一次或分批付清),目标公司需向并购方移交所有的财产、账表。股份证书和经过签署的将目标公司从卖方转到买方的文件将在会议上由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批准以进行登记,并加盖戳记。公司的法定文件、公司注册证书、权利证书、动产的其他相关的完成文件都应转移给买方,任何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如委托书、公司章程细则等都应提交并予以审核。买方除照单接受目标公司的资产外,还要对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机构进行改组,对公司原有职工重新处理。
买方可能还需要向目标公司原有的顾客、供应商和代理商等发出正式通知,并在必要时安排合同更新事宜。
此外,买方还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如更换法人代表登记,变更股东登记等。
至此,整个一个企业并购行为基本完成。
8交接和整顿
办理交接等法律手续,签订企业兼并协议之后,并购双方就要依据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兼并协议,交接手续,主要包括以产权交接、财务交接、管理权交接、变更登记、发布公告等事宜。
长期收购转让急需生产加工企业收购急需生产加工企业收购转让急需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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