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是农业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建一本大学、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占地面积3400亩,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现任党委书记周清明,校长符少辉。学校办学始于1903年10月8日创办的修业学堂,周震鳞、黄兴、徐特立、毛泽东等先后在此执教。1951年3月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学校设有20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研究生院,学科涵盖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10大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本科专业72个、专科专业2个。
1、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考生有违反考试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3、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学校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