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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类管理】养犬知识早知道:(一)建成区内允许饲养小型犬,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2019/6/17 3:45:56发布106次查看
6月1日,《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点击蓝色字体可查看具体办法)
建成区内允许饲养小型犬 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吉林市建成区内允许饲养小型犬,限制饲养中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饲养导盲犬、扶助犬、工作犬除外。
饲养犬只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有独户居住的场所,每户限养2只以内犬只;应当征求居住场所楼上、楼下和左右邻居的意见;接受免疫接种(犬龄超过90日的犬只进行第一次接种,以后每满一年再次接种;养犬人本人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指定***点办理养犬证;到公安机关申领《养犬许可证》,领取饲养牌,以后每满一年进行年检;将饲养犬只情况向所在社区、物业企业通报。
对确需饲养护卫犬的科研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型物资仓库和大型表演犬的单位及饲养扶助犬的残疾人,应当到***部门犬类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建成区、大型犬、中型犬、小型犬”是这样定义的:
建成区是指城区范围内实际开发建设起来的集中连片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中所称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机构。
大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犬只四足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 60厘米以上(不含本数)的犬只。
中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在40厘米(不含本数)至60厘米(含本数)的犬只。
小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在40厘米以下(含本数)的犬只。
禁养的烈性犬种在《吉林市城区养犬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编辑丨刘子健 郝荣久 审核丨谭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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