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革。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随着高新技术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至2001年,全国共有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职高专)634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8所,其中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386所,在校生72万人。此外,还有200多所普通高校设有二级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使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相对薄弱的情况有所改善,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更趋合理。
对职业教育层次的划分有两种不同的标准,一种以文化知识程度为标准,一种以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层次为标准。职业学校教育,一般按文化知识程度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并与普通教育相对应。这种划分方法有利于保持职业教育体系的完整性,有利于职业技术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相互衔接。但是,职业学校的层次与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层次并非是严格的对应关系,例如,高等职业学院培养的人才并不一定必须是人才结构中的高层次,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培养高级的技术员或技术工人。因此,职业学校的层次结构既包括职业学校的初、中、高等三个层次,也包括所培养的人才结构的初、中、高三个层次。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包括总则、合作形式、促进措施、监督检查和附则等5章,共34条。
办法规定了校企合作组织形式、主体资质、合作形式、各方权责、协议内容、过程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提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落实财税用地、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促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保护学生权益、建设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规定了教育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违法行为的惩处机制等内容。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主要是发展初等和中等的职业学校。层次结构上表现为高等和初等职业学校数量少,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多。1990年全国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114所,在校学生数为7.26万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5 806所,在校生604.55万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初中)1509所,在校生47.88万人。这与当时我国生产*一线技术人员层次结构上中级人员数量较少有关,符合当时的社会工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当时职业学校教育的结构也有与当时的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高级技术类人才不足。
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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