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净资产达到35万加币(约合218万人民币);
2、有三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股东和高管均可);
3、移民以后在曼省投资不少于15万加币(约合93万人民币)经营企业(创办新企业或合伙经营均可;如果是合伙经营,投资要求:所占股份不少于1/3或者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加币<约合622万人民币>);
4、申请人被提名前必须对曼省进行不少于7天的商务考察,了解曼省的商贸机会及生活,并参加面谈;
5、获得曼省预提名后,向曼省政府缴纳7.5 万加币(约合46.7万人民币)的押金,保证移民加拿大后会在曼省投资至少15万加币(约合93万人民币)用于创办企业;该押金在申请人定居曼省两年之内完成既定投资计划后全额退还;
6、资产是通过合法方式获得;
7、打算在曼省定居和创业。
魁北克投资移民条件:
1、拥有超过160万加币(约合1000万人民币)的净资产;
2、资产是通过合法商业努力所得;
3、到2012年为止的5年中有2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承认部门经理的管理经验;
4、投资80万加币(约合500万人民币)(5年后政府归还本金,无利息)或投资22万加币(约合137万人民币)(一次性支付不返还),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5、申请人全家符合体检要求;
6、申请人全家符合安全背景调查要求;
7、申请人全家没有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