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3月14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批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广西金秀某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糖公司)因拖欠甘蔗原料款被严某鸿等人诉至法院。原来,制糖公司与严某鸿等人签订甘蔗原料买卖合同,由严某鸿等人从蔗农手中收购甘蔗原料,再集中向制糖公司供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货到7天后付款。但因近年经济下行、糖价下跌、宏观政策调控等原因,制糖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约定。面对300多名蔗农420多万的催款压力,严某鸿等人将制糖公司告上法庭。
该系列案不仅涉及蔗农的切身利益,制糖公司作为金秀当地的重点企业,也与地方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金秀法院高度重视这一系列案件的审理,组成以院长闭军疆为主办人的合议庭依法审理案件。
庭审现场
这一系列案件能如此快的结案,得益于开庭前合议庭法官充分审阅案件材料,从双方当事人的书面诉辩意见得知,双方对欠款的事实无异议,仅对欠款数额有不同意见。为此,主办人根据双方提供的农务报表数据查询单对欠款数额进行逐项核对。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既确保了庭审的效率,又找准了案件的症结所在,庭审很快进入调解阶段。
庭后调解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希望尽快解决当下的问题,并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休庭调解时,主办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多个方面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逐步解封制糖公司被保全的蔗糖,由制糖公司寻找买家尽快回款用以偿还欠款。
闭军疆表示
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维护制糖企业、收购商、蔗农之间的良性关系,为企业保驾护航、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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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秀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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