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另外,离岸注册公司还具有高度的保密性、也没有外管制。与离岸公司的经营模式,比较相似的公司类型就是香港公司。一般来说,在香港注册公司,可以享有更宽松的注册环境,如:取自由、费用便宜、税收优惠、便于拓展海外业务等,不过也要看公司类型,一般是一些大公司到香港开立分公司。
但是,对于地方性中小企业来说,注册香港公司就意味着要来回往返于香港和内地,比较麻烦,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办,这样不仅可以节省路途成本,也更方便。公司必须每年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公司董事及秘书有责任确保申报表正确反映公司于申报表日期的状况。1、统一以中文或英文申报各项所需资料。中文申报请用繁体字。公司注册处不接纳手写的表格。2、提供提交人的资料。除非有特别事项需要香港公司注册处注意,否则无需另加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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