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江岸区公安分局竹叶山派出所接群众孔先生报警称,自己的银行卡丢失后被人在银行atm机上盗取16000元。接警后,江岸警方启动现案侦破机制,联合许奎工作站、竹叶山所刑侦民警成立专班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向孔先生调查了解得知,孔先生是一名环卫工人,在武昌团结村一带做环卫工作,5月7日早上起床看手机,发现在6日晚23时许连续收到4条银行短信提醒,显示卡内现金被分4次(前三次每次5000元,第四次1000元)取现。孔先生告诉民警,自己的卡一直是放在随身携带的电动车行驶证证件夹里,而且在一起还用一张纸条写着银行卡的6位数密码,本人未曾取过钱,在随身口袋里找了半天银行卡和身份证却没找到,想着很有可能是掉在路上被人捡走了,其到银行查询流水,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卡在江岸区蔡家田支行atm机被人分4次取现,共计16000元,这才发现不对劲,于是报了警。
办案民警根据取款时间调取了银行监控视频,果然发现有一头戴黑色女士太阳帽、口戴口罩,身着黑色衣裤的男子到该银行atm机去取款,先后分4次将取的现金装入白色手提袋内,后快速离开。
在许奎工作站支持下迅速围绕嫌疑人取款视频开展追踪。民警从嫌疑人逃离轨迹一路追踪至二七侧路联合社区。但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极强,作案前精心策划,选择夜间戴帽和口罩取款逃避侦查,这给民警确定嫌疑人身份、开展下步抓捕工作带来了挑战。民警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对小区门口近5天的监控视频进行筛选对比,最终从大量视频资料明确居住在该小区的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3日晚,民警通过蹲点守控,在二七侧路联合社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并在其家中查获盗取的赃款16000元及丢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钱物。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戴某(30岁,湖北省荆州市人)对捡拾他人银行卡,见财起意盗取16000元现金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五一假期某天中午自己从团结大道走到团结新村的人行道上的时候,发现路边的休闲椅下方有一个黑色的证件夹,于是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一百块钱,两张身份证,两张银行卡,还有一个小纸条,上面写了6个数字,当时就猜到这应该就是银行卡密码,于是将这个证件夹装在自己口袋里了。后来将捡到的证件和卡一直把卡放在家里,内心一直很挣扎也很纠结,也想过把卡交给公安机关,但是最终出于私心和贪欲,还是决定冒一下险。在5月6日晚上带上了这张捡到的银行卡,戴上了帽子和口罩趁着深夜来到蔡家田某银行atm机后,把银行卡插进去输入了白纸条上写的6位数,查询发现卡内有16000余元,分四次将里面的16000元现金全都盗取。
戴某向民警交代,自己拿到不义之财心里一直忐忑也不敢用,知道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捡到别人东西不还也不对,也担心有警察会找上门来,于是就先把取出来的钱放在柜子里,心里想着如果有警察找过来,就交给警察还给失主;如果没有人找过来,可能过段时间觉得安全之后会把它用掉。自己与朋友合伙开了家理发店,生活还算富足,目前也不缺钱,暂时也没有用掉这笔钱的想法,就先放着看情况再说。只因自己的一时贪恋犯下了错误,如今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江岸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审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江岸警方提醒,切勿将银行卡密码与银行卡放在一起,发现遗失要及时挂失补办;捡到他人物品应当主动上交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