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最近有人问笔者,基本农田可以用来参与退耕还林的政策吗?针对这个问题,笔者查看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退耕还林虽然有补贴,但是内容中表明,如果某片土地需要参与到退耕还林的工作,那就不能将其划为基本农田里。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随意的占用基本农田,不能在其中进行建坟、挖土等工作,当然内容中也明确提出了不能进行栽树的管理工作,不能在其中进行林果业的发展。不过小编又找到了《退耕还林条例》,其中就哪些地方可以参与到还林进行了说明。
1.沙化严重的土地如果该片土地的沙化比较严重,或者说盐碱化的情况比较重,这就意味着庄稼很难在其中生长,就算是生长也没有太好的产量,品质也不是太好。为此这些地方是鼓励进行还林工作的,有利于土壤肥力的恢复。
2.水土流失的土地大家都知道水土流失情况比较重的土地,多半都会因为植被的覆盖率比较低,以至于在雨水的侵袭之下,水土也出现了大量的流失,在这样的土地下种植着农作物,很难会平安的长大,土壤的肥力不强,因此还需要栽种树木,这样才能更好的防风固土。
3.作物产量低如果该片地方的土壤肥力并不是很强,以至于农作物的产量也不是太高,而它对生态的影响比较重要,此时就可以参与到还林中来。特别是那些水库、江河附近的坡度土地,以及那些严重风化的耕地,应该事先参与到规划中。
4.特殊情况下的基本农田对于那些粮食产量高、耕地环境好且水土生态良好的地方,不能被划归到退耕还林中。但如果因为特殊的生态原因,需要划归的,需要国务院进行审批,同时还需要调整基本农田的保护范围,这样就可以参与到退耕还林工作。
在《条例》中第16条也明确表示,如果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各地政府需要补充同样数量的耕地作为基本农田,保证“占多少、补多少”。
相信通过以上的讲解,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了清晰的理解,你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