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农村征收时,如果村干部干了这几件事,你可以果断举报!

2019/4/29 18:32:06发布36次查看
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的大力发展以及城镇化的改革,很多农村地区都面临着土地或者是房屋征收问题。面临土地或者是房屋征收一般是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来规定实行,因此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也是有所不同。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征收或者是不征收,如果是遇公共设施建设必须要征收的,这样农民就没法选择了,这也是从全局角度考虑为了当地更好的发展。
在征收的过程中一般是是由村干部讲解主要的政策来传达给村民,在这个过程中村干部只能是作为引导和传达作用不能为村民做决策,至于村民的决定还是要靠自身的意愿。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村干部为了自身利益而违反相关规定,在征收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这4种行为,农民可直接举报。
第一种: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大家都知道农民所拥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在新一轮的土地改革中,针对农村土地确权这也是切实保障农民自身的权益,所以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
当然在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是能够进行收回的,首先如遇到因建设公共或者是公益设施而需要进行占用土地的时候;再一个就是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以至于土地收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最后一点就是因为户口已经撤销其家庭成员已经不存在或者户口已经迁出,对于宅基地主动放弃的情况。这3种情况如果进行土地回收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
第二种:村干部私自组织拆迁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是经过政府部门严格的审批,经过各级部门的审核才能够进行确定,相关的赔付情况也需要明确的告知村民,如果村民对其不满意可以不进行拆迁。也更不允许村干部私自指挥进行拆迁。
第三种:村干部代替农民签订补偿合同在进行房屋征收的时候农民是最终受益人,因此对于其相关合同也要自行签订,农民对于合同内容必须明确,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也更不允许由村干部擅自签订。
第四种:补偿款的分配在进行土地或者是房屋征收的时候农民会获得一笔相应的补偿款,对于一些涉及农村集体的补偿款需让村民知悉进行相应的商讨之后才能确定这笔钱今后如何使用,因此村干部不得私自进行分配。
不管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都是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大事,所以对于此事不要马虎。以上这4种情况村干部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农民可直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们的文章。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知识,可以点击左下角 了解更多,进入【律土网】查看!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