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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逐梦计划”开放2.5万个大学生实习岗位

2019/4/18 8:54:02发布91次查看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4月11日讯据共青团四川省委消息,2019年“逐梦计划”将在省本级和全省21个市(州)募集超过2.5万个实习岗位,每个岗位实习期为一个月至半年。据悉,校大学生可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
——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机关工委、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经研究,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党政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农村社区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19年“逐梦计划”将在省本级和全省21个市(州)募集超过2.5万个实习岗位,每个岗位实习期为一个月至半年。
二、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公益原则。活动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在校大学生岗位认识和实践能力,是一项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在校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坚持自愿参与。活动按照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在校大学生广泛参与,尊重学生的岗位选择。学生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为其提供实习鉴定等材料。
(三)坚持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申请参与实习的在校大学生公布公开,由申请参与的在校大学生、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实习岗位。
四、活动流程
(一)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省内各高校团委对本校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省外高校大学生由共青团四川省委负责审核把关。用人单位向上级或当地团委申请获得账号,各市(州)、县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发放管理账号。
(二)岗位发布。用人单位登录系统,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在线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岗位要求,供在校大学生选择。
(三)岗位选择。在校大学生登陆系统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一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确定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四)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实习单位报到,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照岗位属地化管理原则,县(市、区)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实习学生进行常态化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五)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在网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
五、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
(二)宣传注册阶段(2019年4月1日至5月20日):主办单位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开展进高校宣讲活动;各市(州)团委、相关省直团工委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完成下级团委和用人单位账号分配,各用人单位发布实习岗位;各高校团委组织和指导在校大学生完成线上注册,审核学生基本信息。
(三)岗位选择阶段(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市(州)团委、相关省直团工委对岗位双选任务进度做好跟踪和督导,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各高校团委组织学生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
(四)上岗实习阶段(2019年7月至年底):学生上岗实习,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实习心得分享、实习风采展示等系列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五)活动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逐梦计划”活动经验分享会,全面总结逐梦计划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先进典型。
六、责任分工
(一)团省委:负责“逐梦计划”活动的总体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制发活动文件、协调实习活动、督导工作成效、开展工作通报等相关事宜。
(二)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安排省直机关团工委在省级党政机关单位募集实习岗位,指导各用人单位做好“逐梦计划”学生实践相关工作。
(三)教育厅:指导各高校做好活动宣传、学生推荐、实践指导等相关工作。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逐梦计划”活动纳入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指导各级人社部门协同当地共青团组织共同做好活动宣传、岗位募集、实践指导相关工作。
(五)农业农村厅:指导省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当地团委宣讲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动员涉农有关单位提供相应实习岗位。
(六)省国资委:负责安排省企业团工委在中央在川和省属国有企业募集实习岗位,指导各用人单位做好“逐梦计划”学生实践相关工作。
(七)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依托活动推动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示范活动,组织动员各银行机构提供实习岗位。
(八)四川银保监局:负责安排省金融团工委在全省各级金融机构募集岗位,指导各用人单位做好“逐梦计划”学生实践相关工作。
(九)各市(州)团委:负责募集地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基层单位岗位,做好用人单位审核。将本地区在校大学生注册任务数量分配至相关高校团委,并做好工作督促。要严格按岗位属地化管理原则,统筹本地区所有上岗实习学生的对接和跟踪服务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基本制度,广泛收集宣传实习学生的优秀事迹。
(十)各高校团委:推动将“逐梦计划”纳入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广泛宣传“逐梦计划”活动,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并予以适当激励。加强诚信教育,严格核实参与大学生身份信息,要求学生认真对待实习活动。对双选成功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由辅导员签字、高校院系团委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习岗位,把实习活动和勤工俭学区分开来,不安排没有技术含量、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实习岗位,确保岗位真实、有效、优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益面。
(三)强化管理,形成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各用人单位形成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全面跟进大学生实习过程,加强实习管理,协调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实习岗位长期对接渠道,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着力推动工作长效开展。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王天宇
联系电话:028-87678393
联系邮箱:769062347@qq.com
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贾玺
联系电话:028-86255097
联系邮箱:279782767@qq.com
共青团四川省委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任务分配表
附件2
学生网络注册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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