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多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1、对房屋的原设计图纸、装修改造意图、历史修缮加固情况、前期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查了解;
2、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装修概况及使用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对损坏较严重、重要性构件及设计改造有特别要求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鉴定;
4、采用裂缝测宽仪进行裂缝情况进行测量,包括其长度、宽度、深度、形状、条数,必要时绘出裂缝分布图;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其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超出规范允许值。
5、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房屋部分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分析是否出现倾斜及不均匀沉降现象。
6、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7、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
8、按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9、对多层砖混砌体结构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强度、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及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等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10、对多层框架结构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承重墙体的混凝土强度、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及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等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11、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并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对该房屋现状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及抗震验算分析。
12、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依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判定该房屋现状抗震性能及结构安全性是否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抗震要求、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现结构损坏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二、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多少——分析承重多孔砖砌体裂缝的产生的原因:
1.1 因为温度产生的裂缝
我们都知道,热胀冷缩是因为温度的变化而引起来的材料变形而产生的,然而不同材料线的,热胀冷缩系数是不同。又因为由于温度的时刻存在,如果它的因为变形而引起的应力特别大时,材料之间的交接处会产生裂缝。*为我们熟知的就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屋顶圈梁,它的下沿部分容易出现水平裂缝,原因就是温度差,一般这是在砌体中出现较大的拉剪力。
1.2 因为沉降产生的裂缝
和工程有关的人都明白地基不均匀是直接导致沉降裂缝的原因,如果我们仔细追问一下引起地基不均匀的因素有哪些的话,答案是什么呢?一般沉降裂缝的原因有:a高低台阶基础不同,b施工顺序不一样,c采用某种钢筋砼柔性作为施工基础,但是又因为其刚度不够,所以基础完工后雨水进入,然后引起地基变形,产生裂缝现象。
1.3 因为材料收缩产生的裂缝
1.3.1 具有变形特性的砖包括:a、烧结普通砖、b、烧结多孔砖、c、砼小型空心砌块,另外由于自身收缩较快。极易产生变形在砌块出窑后砌筑。
1.3.2 混合砂浆很容易产生变形,另外试验表明,强度越高的砂浆收缩率也越大。然后量过大含泥砂浆,其收缩值增大。
1.3.3 柱砼构造的本身收缩也会产生较大的应力。各种材料的变形会引起的裂缝将在建筑上分布,例如:柱间墙裂缝和竖向裂缝等等。
1.3.4 因为砌筑砂浆不怎么饱满加上厚薄不均匀降低了砂浆和砌块的粘结力,直接导致砌块无法均匀传力,会产生弯曲、剪切破坏或者引起墙体开裂等现象。
1.3.5 如果砌块有错缝、对孔和内外搭砌差,会直接导致墙体竖向荷载能力下降,会出现通缝或通天缝。
1.4 因为施工不规范而产生裂缝
1.4.1 砌筑砂浆采用人工拌制,拌和不均匀,且砂浆的和易性和保水性不好;砂浆拌成后搁置时间过长而出现泌水现象,这些在墙体内安装管线会削弱墙体的强度,安装结束后未采取补强措施,温度及干缩变形等将在此处产生集中应力而产生裂缝。
1.4.2 限于施工条件,需在墙体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但洞口的位置不当或洞口过大,补砌时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封堵,易在临时施工洞口周围出现裂缝。
三、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多少——工业厂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工业厂房)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专业工程验收
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交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较大型的、群体式的、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设工程领域利用外资或合作搞建设的会越来越多,采用惯例的做法也会日益增多。(工业厂房)分段验收或中间验收的做法也符合惯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系统目标的实现。我国近几年来也借鉴了上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修订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中间交工的条款。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l“通用条款”32.6款规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4款办理”。
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旦约定了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如群体工程中,哪个(些)单位工程先行交工,再如公路工程的哪个合同段先行交工等,则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分阶段的竣工验收。
2.(工业厂房)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签认后,应向发包人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说明工程完工情况,竣工验收准备情况,设备无负荷单机试车情况,具体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有关事宜。
对于投标竞争承包的单项工程施工项目,则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交工通知书请予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要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全部竣工资料并完成现场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明确提出交工要求,发包人应按约定的程序及时组织正式验收。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则要根据设备技术规范说明书和单机试车方案,逐级进行设备的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应签署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3.(工业厂房)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档案部门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是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中间交工)或单项工程并已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
对一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而言,大量的竣工验收基础工作已在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中进行。实际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大多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主要是为竣工验收创造必要的条件。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验收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情况;实地察验工程并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质量、试车情况等做综合全面评价。承包人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施工)主体,应全过程参加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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