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政策:
1、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涉农专业学生可享受两年国家助学金,标准1500元/年/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学生可享受两年国家助学金,标准1500元/年/人,按学生比例每年评选一次;
3、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可申请校企合作企业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校企合作企业提供的奖学金,最高可达1000元/学期;
4、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刚要(2011-2020年)》精神,江西省内以下贫困地区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具体按地区分县名单如下:萍乡市(莲花县);赣州市(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吉安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抚州市(乐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