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能效认证的要求:
欧洲的能效要求主要是以欧盟的erp的要求为代表。erp指令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的ce体系里。因此相关涉及产品都要符合erp要求后才能在产品铭牌上标注ce标志并有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是欧盟的强制执行的要求。在照明产品方面,自2009年欧盟推出了针对非定向光源(主要是卤素灯,荧光节能灯)的ec244/2009和针对荧光灯管、镇流器以及据此组成的灯具的ec245/2009后,在2012年12月又推出了针对所有led灯泡和定向光源的eu1194/2012。接下来,实施此要求的第二阶段时间是2014年9月1号,第三阶段是2016年9月1号。在能效标签方面,原有的框架指令是92/75/eec比较旧,原有针对光源的能效标签im指令为98/11/ec,对于照明界来说是个比较熟悉的指令,但在2012年9月26日,(eu)874/2012发布,取代了98/11/ec,该指令是框架指令2010/30/eu的一个补充指令。
对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相关国际标准,及时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改造,必要时寻求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lcs立讯检测进行产品检验,以减少不必要的贸易风险和损失。
2017年7月28日,欧盟发布新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eu) 2017/1369,取代原来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2010/30/eu,现有的各产品能效标签执行指令依然有效。新指令已于2017年8月1日生效。
受影响产品
家用洗碗机、家用制冷器具、家用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家用滚筒干衣机、电灯与灯具、真空吸尘器、空间加热器、热水器、抽油烟机、烤箱、通风设备、专业冷柜、局部空间加热器、固态燃料锅炉、辅助加热器、温控器、太阳能组件。
重要内容
软件更新
1、若软件更新会影响产品能效,应充分告知消费者并提供接受/拒绝更新的选项,消费者拒绝更新不会影响正常使用。
2、为获得更好的能效表现,产品带有为能效测试而设的特殊模式/软件/硬件是不被允许的。
欧盟erp认证简介
erp指令(2009/125/ec)简介
为完善eup指令2005/32/ec,并进一步扩充其范围,欧盟于2009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的生态要求指令2009/125/ec,此指令规定与能量有关产品(energy-relatedproducts)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自2009年11月20日起,erp指令2009/125/ec取代原eup指令(2005/32/ec,2008/28/ec)。
原来基于eup指令的im将同时转为此指令的im。
现已推出欧盟erp指令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协助企业成功取得erp指令认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erp指令与eup指令的对比
erp指令与eup指令相比,主要的变化就是将原eup指令中的耗能产品(energy-usingproducts)扩展为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扩大了eup指令的范围。能源相关产品是指当其投放欧盟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会影响到能源消耗的产品;或其环境性能可独立地予以评定的拟装配到本指令所涵盖的产品上的零件。
erp认证产品范围
欧盟规定: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达到erp测试或erp认证要求(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
it类产品:开关电源、线性电源、机箱电源、usb供电的灯、风扇、数字录音笔、网络交换机、光纤机、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整机、扫描仪、绘图仪、投影机等产品;
音视频产品:lcd电视机、vcd、dvd、组合音响、收音机、机顶盒、电子乐器、多媒体刻录播放器等产品;
灯具类产品:节能灯、led照明灯、台灯、壁灯、吊灯、落地灯、电子变压器、荧光灯镇流器、调光器、t4\t5\t8支架灯、格栅灯、射灯(架)、橱柜灯、路灯、庭院灯等产品;
家用电器类产品:电熨斗、电饭煲、电烤箱、电吹风、直发器、热水壶、微波炉、电磁炉、暖风扇、家用电风扇、吸油烟机、榨汁机、多士炉、烤面包片机、真空吸尘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冷热饮水机、家用电冰箱、食品冷冻箱、空调、加湿机、抽湿机、电热毯、换气扇、浴 霸、消毒厨柜、太阳能热水器、按摩器具、跑步机、按摩椅等产品;
电工具类产品:电焊机、ac稳压电源、变压变频器、户外led电子广告屏、dc电源、示波器、万用表、电子钟、电子表、电子称等产品;
车载无线类产品:倒车雷达、车载功放、车载音响、车载dvd、车载显示器、车载电视、gps(不做无线)、车载充电器、车载逆变器、无线门铃、无线温湿度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无线游戏手柄、无线网卡、无线路由器、蓝牙产品、无线遥控器、车载mp3、fm发射器等产品。
能效测试erp认证:
欧盟规定: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达到erp检测或erp认证要求(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
erp认证是ce认证的能效认证部份2013年3.1开始强制执行。
erp能效认证的要求:
欧洲的能效要求主要是以欧盟的erp的要求为代表。erp指令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的ce体系里。因此相关涉及产品都要符合erp要求后才能在产品铭牌上标注ce标志并有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是欧盟的强制执行的要求。在照明产品方面,自2009年欧盟推出了针对非定向光源(主要是卤素灯,荧光节能灯)的ec244/2009和针对荧光灯管、镇流器以及据此组成的灯具的ec245/2009后,在2012年12月又推出了针对所有led灯泡和定向光源的eu1194/2012。接下来,实施此要求的第二阶段时间是2014年9月1号,第三阶段是2016年9月1号。在能效标签方面,原有的框架指令是92/75/eec比较旧,原有针对光源的能效标签im指令为98/11/ec,对于照明界来说是个比较熟悉的指令,但在2012年9月26日,(eu)874/2012发布,取代了98/11/ec,该指令是框架指令2010/30/eu的一个补充指令。
美国doe认证简介
美国联邦法规(10cfr430)明确规定: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适配器,都应达到小能效等级:leveliv且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制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排名靠前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statement),第二是产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certification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departmentofenergy)。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布之格式填写,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制造商/品牌商提交。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产品类别(productclass)、制造商/品牌商名称、效能(%)、无载时功率消耗(w)及额定输出功率(w)。
标准依据:
美国联邦法规:10cfr429和10cfr430;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