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盖章);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9、(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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