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会计工作的原始依据是业务票据,但是业务票据并不能完全清晰地反映企业的业务活动真相。比如,两张金额相等的餐饮发-票,一张是施工人员工作时的午餐支出,而另一张是招待客户时发生的支出。虽然都是企业的正常支出,但会计账务处理却是不同的:工作期间午餐支出的属于成本支出,而招待客户支出则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同时,二者在税收待遇上也不一样:成本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却是有比例限制的,超过比例部分不允许扣除。
如果会计人员不熟悉企业的业务情况,仅是根据票据做账,那么在处理会计业务时,极有可能因为对收到的票据所代表的具体业务不清楚,随意记入会计账簿,虽然不影响企业的实际支出成本,但是却会为企业带来税收风险。所以,不仅根据业务票据,更要在了解真实的业务活动基础上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这是会计工作的第二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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