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剂充装过程存在诸多问题。(1)灭火剂充装前未对气瓶进行常规的检查和检验。气瓶是盛装高压气体的容器,由于制造质量、使用环境、使用方式等原因,气瓶使用后的安全性能可能下降。因此,在tsg ro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4194-2006《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和gb 14193—2009《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规程和标准中都明确要求,气瓶充气前必须进行常规的检查和检验.如检查气瓶是否由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有无监督检验标记、气瓶的瓶口螺纹是否完整、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
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等项目.以保障气瓶安全使用。而有些气体灭火剂充装单位未对气瓶进行上述检查和检验,而是直接进行气体灭火剂的充装.这样也增加了灭火系统安全隐患。(2)未对气瓶材料的相容性、气瓶上的充装介质名称的永久性标记和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进行核实。tsg ro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气瓶提出了以下几条与气体充装相关的要求:一是气瓶专用要求,要求气瓶的钢印标记应标出充装气体名称或者化学分子式,不得充装气瓶钢印标记之外的气体,不得随意更改气瓶的用途;二是材料相容性要求.要求所有与盛装气体接触的金属或者非金属气瓶材料(如气瓶瓶体、瓶阀、密封材料等)应当与其所充装气体具有相容性;三是气瓶公称工作压力选用,规程规定对用于消防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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