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简称消电检、电消检、电检消检。消防检测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内容有以下七大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探头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探头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二、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
1、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
2、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
3、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
4、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
5、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
四、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1、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
2、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
3、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
4、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
5、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
6、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五、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
2、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
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
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
六、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1、对其外观、安装、传动机构、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
七、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贮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咀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
2、对气体灭火系统模似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 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电气检测内容
1、变压器室
①直观检查变压器室的设置位置、防火等级及孔洞封堵等;变压器的设置、外观质量、组件完整性及防火措施等;高低压电缆(线)的敷设等。
②用红外系列仪器检测变压器绕组和高低电缆(线)各接点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2、高(低)压配电装置
①直观检查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设置、安装质量、柜内配线、高(低)压电缆(线)接头、接地、配件的完整及防火措施等。
②采用常规仪表测量(或读取)各相线的电压(流)值、n线的不平衡电流值、pe线有无异常电流及接地电阻值等。
③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导线及其连接点、开关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3、低压配电箱(盘)
①直观检查配电箱(盘)的设置、材质、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接线端子连接、接地及防火措施等。
②采用常规仪表测量负荷电流值、n线电流值及pe线有无异常电流。
⑶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箱(盘)内各接线端子、断路器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采用超声探测仪测量有无打火放电现象。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检查不同用电场所的暗敷、明敷、直敷及穿保护管的线路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5、电气照明装置
检查不同的用电场所,各种照明装置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6、开关、插座
检查在不同的用电场所安装、使用的开关、插座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我公司主要承接北京所有区域:300平米以上正规设计院图纸设计,审图机构报审,修改审图意见,100%包过;消防验收手续开业前检查手续代办,消防支队提出的问题包解决!我们将用专业的渠道关系和一流的技术服务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一条龙服务。
1、消防:消防设计出图盖章、消防施工改造、消防维保(烟感清洗、消防设施维修、灭火器年检)、消防报审、消防报验、报开业、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消防工程:消防报警、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电检,消检、防雷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报审蓝图设计、盖章、提供消防资质、装修资质,消防支队验收、建委联合验收100%包过,300平米以下小规模备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备案,1小时办完。
2、建委开工证办理、劳务合同备案。
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销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销售、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销售、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销售。
感谢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将与时俱进,创造消防领域辉煌新篇章!
消电检业务内容如下:
消防设施检测
公司拥有高级工程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带证上岗,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技术规范的内容及检测方法。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如:《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
电气防火检测
公司拥有高级工程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所有人员都通过北京消防协会组织的电气防火检测培训,经考核后取得“上岗证”,熟练掌握电气防火技术规范的内容及检测方法。
按照消防协会的规定,我公司配置了品种齐全、性能先进的高科技检测仪器,主要设备为红外测温仪、红外热电视、超声波探测仪、真有效值电流表、数码照相机、可燃气体测试仪和多种现代电工仪器。可对运行中的电气装置进行不停电、非接触式检测,能够快速准确地发现过热和打火放电等电气火险隐患。
电气安全检测内容
◎ 配电设备: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盘)、开关箱(盘)、电控柜(盘)等
◎ 线路敷设:配电线路(包括临时供电线路)及电力、电缆
检测项目:导线及电缆的敷设、线路是否老化、损伤;与电器设备的连接、负荷、温度、火花放电情况及环境状况。配电间全部检测。其它区域根据环境状况抽检,装修复杂处、人员聚集处、环境状况不良处重点检测。
◎ 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开关、插座、照明装置、装饰灯具
检测项目:开关、插座(包括移动式插座)、照明装置、装饰灯具、连接、负荷、温度、火花放电情况及环境状况。根据环境状况抽检,装修复杂处、人员聚集处、环境状况不良处重点检测。
我公司是经北京市消防局认证的专业消防器材灭火器维修年检厂,本厂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同行业中先进的,齐全的维修年检设备,具备维修各种类型灭火器的能力。从瓶体试压,药剂灌装到产品烘干及密封检测的整个维修过程,全部实现了自动化及电子计量,并且严格按照维修灭火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使灭火器的维修质量及药剂的准确计量得到可靠保证,从而使灭火器的维修工艺水平达到一个新高,让用户对我们的产品使的放心,用的满意。我公司本着对生命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每个客户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具的灭火器维修、灭火器年检均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颁布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执行。公司专业承接干粉灭火器年检维修、气体灭火年检维修、水基灭火器年检维修、灶台灭火装置年检维修药剂充装等业务。
气体灭火储存容器年检
1、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2、储存容器上应设耐久的固定标牌,标明每个储存容器的编号、皮重、容积、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储存压力。
3、保护同一防护区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尺寸、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均应相同。
4、储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5、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储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储存压力的5%。
(二 )集流管的检查
1、集流管宜采用焊接方法制作,焊接后应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2、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好防腐处理。
3、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4、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三 )高压软管和单向阀的检查
1、单向阀的外观应无加工缺陷、无碰撞损伤,铭牌标志齐全,螺纹密封面良好。
2、高压软管与储存容器出口、液体单向阀及集流管或主管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3、液体单向阀的安装方向应与灭火剂流动方向一致。
(四) 选择阀的检查
1、选择阀的公称直径应与主管道的公称直径相等,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
2、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且应便于操作,高度不宜超过1.7m。
3、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五 )阀驱动装置的检查
1、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2、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磁铁心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3、驱动气瓶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4、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且做防腐处理。
5、驱动气瓶正面应标明驱动介质的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6、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管道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0.6m。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夹固定,管夹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一个管夹。
(六) 喷嘴的检查
1、喷嘴外观无机械损伤,内外表面无污物,喷嘴应有表示其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志。
2、喷嘴的安装位置和喷孔方向应与设计要求一致。喷嘴的安装间距不宜大于6m,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m,且不大于4m。
3、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七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检查
1、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外观应平整光滑,不得有碰撞、腐蚀及加工缺陷。
2、管道及管道附件内外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无缝钢管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在焊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3、已镀锌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要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
(八 )自动控制操作和控制的检查
任选某一防护区,选择相应数量充有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储瓶取代气体灭火储瓶。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分别对火灾探测器送烟、加温使其报警,启动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正常、可靠地工作。
2、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延时?后,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验防护区内,且应能从被试验防护区的每个喷嘴喷出。
3、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4、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5、储瓶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和内容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
(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
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灭火器年检的内容:
(1)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简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
(3)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
(4)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5)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去的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一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我公司是经北京市消防局认证的专业消防器材灭火器维修年检厂,本厂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同行业中先进的,齐全的维修年检设备,具备维修各种类型灭火器的能力。从瓶体试压,药剂灌装到产品烘干及密封检测的整个维修过程,全部实现了自动化及电子计量,并且严格按照维修灭火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使灭火器的维修质量及药剂的准确计量得到可靠保证,从而使灭火器的维修工艺水平达到一个新高,让用户对我们的产品使的放心,用的满意。我公司本着对生命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每个客户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具的灭火器维修、灭火器年检均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颁布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执行。公司专业承接干粉灭火器年检维修、气体灭火年检维修、水基灭火器年检维修、灶台灭火装置年检维修药剂充装等业务。
七氟丙烷气体灭系统检修内容
1、 对设备进行拆卸。
2、 对储气瓶、启动瓶头阀内部拆卸清洗,更换零部件后组装瓶头阀。
3、 对储气瓶、启动瓶头阀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强度试验。
4、 对储气瓶、启动瓶头阀的开启试验。
5、 对储气瓶称重,更换充装七氟丙烷灭火药剂后充装氮气。充装氮气压力达到标准压力为4.2mpa,停放24小时后经检查压力没有变化判定符合规范要求。
6、 对扩口管件进行清洗。
7、 对电磁阀进行拆洗、加油,更换电磁阀易损、易老化部件,电磁阀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气密试验。
8、 更换安全泄气阀部件。
9、 对压力信号器拆洗、加油、更换部件。
10、对释放阀进行拆洗、加油、更换释放阀易损、易老化部件,释放阀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气密试验。
11、对金属软管进行气密试验。
12、对储气瓶,如需要更新进行喷漆更新。
13、选择阀、气控管路进行开启试验检测。
14、备安装、整体测试和设备调试。
15、位在瓶体上的明显部位贴上合格证。
16、检修单位交工后出具综合检测报告。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和内容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
(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
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灭火器年检的内容:
(1)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简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
(3)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
(4)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5)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去的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一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我公司是经北京市消防局认证的专业消防器材灭火器维修年检厂,本厂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同行业中先进的,齐全的维修年检设备,具备维修各种类型灭火器的能力。从瓶体试压,药剂灌装到产品烘干及密封检测的整个维修过程,全部实现了自动化及电子计量,并且严格按照维修灭火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使灭火器的维修质量及药剂的准确计量得到可靠保证,从而使灭火器的维修工艺水平达到一个新高,让用户对我们的产品使的放心,用的满意。我公司本着对生命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每个客户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具的灭火器维修、灭火器年检均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颁布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执行。公司专业承接干粉灭火器年检维修、气体灭火年检维修、水基灭火器年检维修、灶台灭火装置年检维修药剂充装等业务。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
(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
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气体灭火年检的时间:
(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高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