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报关的注意事项您了解吗?今天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食品进口注意事项:
1、货运提单(如是电放提单,还需提供电放保函);
2、invoice、packinglist、contract;
(1)如食品进口享受优惠税率,必须要国外正本;
(2)invoice和合同上的成交方式必须一致,如fob须提供运费invoice复印件;
(3)食品进口合同上必须显示合同号,合同日期要早于invoice日期。
3、外贸代理公司代理协议;
4、食品进口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
5、人、发货人备案;
6、经营单位(外贸代理公司)报关十位数和报检十位数;
7、境内目的地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8、彩色原标图:必须看得清上面的文字、数字和图标;
9、原标翻译件:所有文字和图标必须一一对应翻译;必须标注中文标签加贴位置;
10、食品进口中文标签;
11、营养成分外文检测报告及其翻译件(要注意和食品进口原标是否一致);
12、配料证明外文和翻译件(要与食品进口原标上的配料完全一致);
13、其他食品进口相关证明:
(1)如原标签上有些特殊图标,比如获奖证明,标识等等都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有些特殊产品需提供加工工艺等等其他证明。
14、原产地、卫生证书。
食品进口流程:
1、确定食品的信息(配料,种类,工艺等);
2、确定下是否符合国内规范,能否进口食品;
3、如可以的话国外备货,准备国外食品进口单证;
4、海运或者空运;
5、到达目的港后清关,办理食品进口标签备案,通关交税等手续。
进口食品报检流程:
预录入(电子申报)-收到回执后报检员去现场陪同检验检疫人员进行检验,进行必要解释-后面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1.现场检验合格则-采样-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拟证(不合格的,可申请复审,复审不合格,则该票货物将不能进口)证稿审核-检务复审-出具卫生证书-客户提货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2.现场检验不合格-能返工整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返工整理后再申请检验;不能返工整理得出具不合格证书。
进口食品来到口岸首先要经过商检这一环节,用专业词汇来说就是“法检”,所有进口的食品这一关过不了是禁止流入国内市场的,法检合格后商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接着就要把中文标签和人资料提交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俗称商检局),做一个食品进口备案和人备案,完成备案后,商检局针对所进口食品进行抽样化验,看是否含有对人体有伤害的物质,再次查验合格后就可以出具卫生证了,这里有一点不得不提:即使检验完全合格,在未拿到卫生证之前,进口商不能进行销售,许多人容易犯这个错误,结果导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进口食品还有一个环节是与合格打交道,虽然合格方面没有商检局你们严格,环节也没有那么繁琐,但是也决不能马虎大意,申报时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报关资料的准确性,一旦出现了错误,轻则退单重新申报,重则退回发货港,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
食品一般贸易进口报关流程:
收发货人备案→单证准备→发货到港→换单→报检→报关→交税→海关放行运至商检仓库→抽样化验→出卫生证→提货。
一般进口食品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原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箱单、发p、合同等。
食品报检、报关常会遇到哪些问题?
根据我司丰富的进口食品报关经验,简单总结下进口食品清关流程里会遇到哪些问题:
1、货到港了准备工作不充足:无法快速安排换单、申报资料不完整、标签备案信息不明确等;
2、关于成分问题,不能紧跟商检思路予以明确答复,通关时间;
3、中文标签的设计与整改;
4、商检入库贴标签还是放行直提等。
更多实践中的问题,我们会凭借丰富的经验、灵活的技术,以热情的服务,提高您进口货物的清关效率。
进口食品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如果您是次进口食品还需要进行标签备案,申报标签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经销商营业执照 ;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
6.食品原标签的样张,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7.饮料或红酒,如产品的配料“纯天然”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限说明材料 。
食品进口清关环节枝节较多尤其是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进口清关要求更加复杂,如事先准备充分 单证齐全均可顺利通关. 在此环节我们可事先通知客户并办理在清关过程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应的文件 并根据客户实际的货物品名提供合理的海关商品编码及进口税率 以供客户参考.
进口食品清关做商检过程中关键环节是根据标签通则做出符合标签备案的中文标签。进出口食品标签备案需要的资料有
1)出口商和生产商的备案信息
2)进口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三合一标签,要求有原外文标签的翻译和设计好符合食品标签通则的中文标签
6)食品原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二:食品进口操作流程:
1、国外制作单证发货;
2、安排海运/空运至上海;
3、货到港后我司码头/机场换单;
4、进境报检报关(申报要素核对)
5、抽样做非危险品检测
6、一般贸易报检(商检)出通关单
7、一般贸易报关出税单;
8、缴税放行;
9、结算清关费用;
10、安排我司派送或者贵司自提
我司常规一般贸易进口食品包括有:
饮料类: 果汁、营养饮料、功能饮料、茶饮料、固体饮料等
酒类: 红酒、威士忌、兰姆酒、伏特加、啤酒、果酒、利口酒、鸡尾酒等
干食类: 饼干、薯条、干果制品、坚果、方便面
水酱类: 番茄酱、辣椒酱、水果酱、酱油、蔬菜酱等
其他类: 可可豆、咖啡豆、咖啡、鸡精、鸡粉、食品原料、食品母液、奶粉等
食用植物油类:橄榄油、牛油果油、葵花籽油、美藤果油、坚果油
新资源食品类:玛咖粉、枫叶糖浆、雪莲果糖浆、阿萨伊浆果粉、昆诺阿藜、奇亚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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