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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研测试车进口报关报检 报关报检一站式服务平台

2019/2/22 7:24:57发布85次查看
上海进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如何评价车内空气质量是否优秀?如何界定车内污染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如何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轻松识别健康汽车?今日,“中国汽车健康指数(c-ahi)”车内挥发性有机物(voc)和车内气味强度(voi)测试评价规程及研究性结果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汽研”)学术会议中心发布。
中国汽研总经理万鑫铭表示,中国汽研拥有国内个纯进口整车voc环境舱、全套进口车内空气质量分析仪、气味评价实验室,是我国汽车行业内首批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和科研单位,具有多个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检测能力。“中国汽车健康指数”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市售车型的健康指标会更公开和透明,消费者更容易识别和购买到更健康的汽车产品。其次,评价能为汽车企业提供数据输入,进一步促进汽车企业关注环保选材、优化汽车配置、改良生产工艺,改善车内空间的污染问题,真正实现绿色制造、健康制造。
据悉,“中国汽车健康指数”(c-ahi)首轮发布的测试评价规程中包含“车内挥发性有机物”(voc)和“车内气味强度”(voi)两个板块。
其中,voc板块通过“健康危害”和“综合污染”两个评价指标,全面考查车内空气在恒温、高温、通风三种状态下的综合污染程度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风险高低。其中,“健康危害”评价指标充分考虑乘员的暴露时间、暴露频率、暴露年限、平均寿命及体重等因素,借助医学领域的暴露评价法,将车内空气中的强致癌物质苯和甲醛在不同工况下测得的浓度转化为健康危害风险值,参考us?epa颁布的“致癌物的风险评价导则”,估算导致人体发生病变的机率,评估接触甲醛、苯后,对乘员健康危害的风险。“综合污染”评价指标参考国标监控常温、高温、通风状态下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含量,借鉴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的综合指数方法,通过计算综合污染值,简单直观地描述车内多种污染物共同作用下,空气污染的综合强度,兼顾高污染指数和平均污染指数。
同时,voi板块借鉴国内外多个整车及零部件气味评价标准,采用嗅辨员通过6级评价法对常温阶段和高温阶段的车内气味强度进行等级评定。这些参与评价的嗅辨员参与过理论测试、嗅觉能力测试、气味强度测试,并定期接受持续能力考核,评价结果与消费者感觉一致性程度高,甚至能嗅辨识别出一些仪器设备检测不出来的气味。
本次发布会上,中国汽研同时发布了“中国汽车健康指数”voc/voi?板块的研究工作报告。报告显示,不同车企、不同车型的车内空气质量差异明显,常温和高温阶段容易超标的化合物都是甲醛和乙醛。此外,摸底评价的样车中,暂时没有出现获得5星级评价结果,表明我国汽车行业在车内空气质量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接下来,“中国汽车健康指数”研究团队将按照规程筛选市场保有量大、消费者关注程度高、车内污染相关投诉量大的车型进行voc与voi评价,并适时发布具体车型评价的详细报告。为保证测试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评价样车都会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试验过程也会全程录像,另外中国汽研欢迎媒体报名观摩试验评价流程,对其评价的公正性、公平性予以监督。
作为国际闻名的特斯拉,model?3在发布以来好像一直是别人对标的对象,虽然model?3是延续model?s的设计,但依然品牌力十足。并且在车辆性能以及百公里加速方面都不虚任何车型,所以马斯克专注于解决产能问题就可以了。
一、科研用汽车进口原因如下:
1)工业发达国家的有些企业,或因竞争需要而加快汽车更新;或因相互兼并而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经营不善而停业倒闭,总有一些汽车被淘汰或闲置,源源不断地进入流通领域,形成国际科研用汽车市场。1)?some?companies?in?industriali证ed?countries?have?either?accelerated?the?renewal?of?automobiles?due?to?competition?needs;?or?have?adjusted?their?product?mix?due?to?mutual?merging;?or?they?have?been?closed?down?due?to?poor?management.?some?cars?have?been?eliminated?or?idled,?and?they?have?entered?the?circulation?field?continuously.?form?the?international?test?car?market.
2)是一些资本雄厚、竞争能力强的跨国公司,为加快产品更新,占领市场,一般在汽车使用5~7年(zui多10年)之后就要更新。2)?it?is?a?multinational?company?with?strong?capital?and?strong?competitiveness.?in?order?to?speed?up?product?renewal?and?occupy?the?market,?it?will?generally?be?updated?after?the?car?has?been?used?for?5?to?7?years?(10?years?for?zui).
3)这些汽车价格较便宜,大体只相当新汽车价格的1/3~1/5。我国企业正是利用这些条件,从国际市场上选购技术比较先进适用、价格低廉的汽车,来缓解外汇紧缺的困难,并可缩短建设周期。
二、进口科研用汽车的手续如何?
1、贸易方式:目前国内采用zui多的国际贸易条款有3种:exw、fob、cif。不同贸易方式,进口商承担的责任不一样。exw贸易条款进口商需要负责国外上门提货,国外清关,海运,国内清关;fob贸易条款进口商需要负责海运及国内清关;而cif贸易条款进口商只需要负责国内清关。
2.确定科研用汽车的商品编码。所有商品只对应一个商品编码。还可在年度??海关税则手册??中查询。不得利用不同编码逃避关税和国家的管理与监督,注意:商品编码必需符合国家要求的正确确定。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查询要进口的科研用汽车监管条件代码。如?o?代表自动进口许可证,
3.确定科研用汽车的监管条件。确定了正确的商品编码后。则需要到汽车进出口管理部门料理科研用汽车产品进口许可证。如监管条件是?:a??则代表进口货物通关单,就需要办理进口法定检验;则不需要进行认证。否只能申请免于认证或进行认证。
3.确定科研用汽车的监管条件。确定了正确的商品编码后。则需要到汽车进出口管理部门料理科研用汽车产品进口许可证。如监管条件是?:a??则代表进口货物通关单,就需要办理进口法定检验;则不需要进行认证。否则只能申请免于认证或进行认证。
4.确定是否属于强制认证(?3c?认证)可向商检机关或其它专业机构查询。如不属于该目录。则备案与工作联系单需要到总局操持。如不属于国家局的则全部到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确定该商品的有关备案商检机关。局部产品的备案权在国家质监总局。如属于国家质监总局管理的产品。料理拟备案工作联系单和备案证书。
三、我司拥有丰富的科研用汽车汽车进口经验。
1.?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快捷,高效的进口方案。
2.?装箱单、发票等申清文件。
3.?清关低、节省费用。
4.?过境查柜清关运作。
科研测试车进口报关:
王先生17301818770021-6176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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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以研发测试技术引进为目的进口汽车报关事宜和国家政策法规
科研测试车辆进口现状:?科研车进口报关
得益于中国本土品牌的发展和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扶持。自2009年以来,中国的汽车企业在全球创新1000强中从之前的1家上升到现在的14家,其增长率达1300%。同时这14家汽车企业2015年本土研发支出金额高达43亿5千万美元(近290亿人民币)。中国汽车领域快速增长的本土研发和境外输入研发的份额,使中国成为全球第四大汽车企业研发地,但是由于我国汽车技术现在只能达到国际70年代的水平,引进的汽车新型产品的国产化程度仍然不高,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有接近40年的差距,所以近年来我国进口国外汽车科研测试或者引进研究测试的车辆越来越多,那么科研测试汽车暂时性进出口该如何操作呢,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何办理通关手续以及基本政策要求有哪些,以下是张先生专门针对暂时性科研、测试、技术引进技术服务支持等项目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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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测试车国外友好合作企业:?科研车进口报关
科研测试国内友好合作企业:?科研车进口报关
中国车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公司、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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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测试进口车辆操作流程:?科研车进口报关
、签订合作协议,确定进口汽车清单明细资料。
2、发货前,确认好汽车生产商,vin码,原产国等信息。
3、确定信息的同时,合理安排通知贵司发货事宜。
4、货物打包、包装整理完毕后,国外供货商(或我司)负责安排国外提货运输至近的出口港口,做完国外出口报关手续后,装柜上船,海运至国内港口,同时办理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以及免3c证书。
5、货到码头后,换单提货,安排进口口岸的报关报检等通关手续。
6、海关放行后,送货,并且安排属地商检老师实地验货,验货完毕无误后,货物方可正常使用。
a、进口阶段:
准备进口资料→→申请安排海运至国内港→→办理项目审批→→同时办理报关单证(测试协议、情况说明、保证函等)→→货物抵达进口港,安排商检查货→→出通关单报关、审价、出保证金、缴保证金→→海关现场查验核对→→提货放行→→配送至厂家→→国内商检调离→→整套进口操作结束。
b、退运阶段:
准备出口资料(包括进口手续以及测试项目资料)→→申请三级审批→→出口报检→→出口报关→→出口商检查验→→出口海关查验→→海运订舱→→申请保证金退还项目(其中保证金六十分之冲税金)→→发往进口国。
测试车辆临时牌照办理:
科研汽车进口需要行使科研申请临时牌照事项:因科研、测试等原因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属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测试用牌照,贵公司提供相关企业材料及货物信息以及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原因,行驶区域路线,车管所审核通过后会颁发有效期为90天的牌照,以供相关车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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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测试汽车进口的延续使用:?科研车进口报关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需经直属海关批准。延期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2、隶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当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及时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当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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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测试车辆国外需提供资料:?科研车进口报关
、汽车照片、车窗纸(车辆配置清单)、车架号(vin代码)、原产国、轮毂尺寸、发动机号、轴距、颜色、货值、数量、技术说明书
2、装箱单、商业发票、贸易合同、海运提单、汽车原厂和引进企业来往邮件、研究测试协议。
科研测试车辆国内需提供资料:
企业内部科研车辆:营业执照(含有进出口权、汽车科研等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保证函、测试项目委托书等、报关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10位代码、a4盖章纸15张、情况说明资料(列举测试项目、测试周期、测试路段等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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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测试汽车进口方式分类:
汽车进口的几种方式:
1:一般贸易
具备条件:
国外厂商:厂商在华备案,vin码符合中规车标准
国内进口商:汽车进口经营范围,进出口权,自动进口许可证,3c证书
2:小3c
具备条件:
国外厂商:厂商在华备案,vin码符合中规车标准
国内进口商:汽车进口经营范围,进出口权,自动进口许可证,小3c证书
备注:不需要进行汽车检测,整改即可
3:小批量
国外厂商:厂商在华备案,提供车窗纸,vin码符合中规车标准
国内进口商:汽车进口经营范围,进出口权,自动进口许可证
备注:要进行汽车检测,检测费用比较高,汽车整改
申请小批量(7个工作日)→申请小批量(15个共组日)→检测中心缴费→报检报关→检测中心检测→整改(原则上汽车进口必须在国外整改完成)→检测公司检测→出检测报告→商检出放行条,进口货物证明书→检测中心提车
4:外商自带
国外厂商:无要求,要有外商指标
国内进口商:无
备注:外商工作所在地进行进口备案→车辆靠港后换单办理关封(2--3周)→口岸特殊物品申报,报关报检,海关审价(2周),缴税,放行→汽车整改,放行→外商属地上线检测,检测合格交警签字→海关办理上牌通知书→国税局交购置税,车管所上牌→一年后过户
5:暂进
国外厂商:无要求
国内进口商:口岸海关申请暂进审批,?出具海关批准暂进决定书→商检总局申请免ccc→报关→申请做保证金,保证金核销,查验,实货放行→时间截止1个月前退运(时间为6个月,可延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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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现就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用暂时进境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如不能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车辆测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对于非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暂时进境车辆,不能申请延期,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二、国内客户定制的车辆,在完成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必检项目测试后,如需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申请核准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续,并提交相关定制合同、发票及进口许可证件等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暂时进境核准地直属海关审批同意后,转关至国家指定整车进口口岸办理进口手续。
三、暂时进境测试用车辆的其他有关监管事宜仍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07年第48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法规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8号(关于发布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时进出境货物范围
《办法》第三条款第六项所称货样是指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但不包括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
二、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一)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交ata单证册视为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海关关员对提交的ata单证册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有效并且接受ata单证册的,视为受理;在ata单证册上做相应签注的,视为批准。
(二)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展览品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1.暂时进境展览品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在境内举办的展览会,办展人应当向展览会举办地海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和《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准后,由直属海关或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一次性对该展览会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暂时出境展览品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在境外举办的展览会,参展人应当向出境地海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和《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准后,由直属海关或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对申请暂时出境的展览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巡展展览品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进境巡展展品的暂时进境申请由一个主管地海关核准。展品转至下一个主管地海关后,由该主管地海关监管,凭一个主管地海关签章的行政许可文书和海关单证,免于再次提出暂时进境申请。
进境巡展展品需要延期复运出境的,办展人、参展人可向当时展出地主管海关或者原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受理申请的海关根据一个主管地海关签章的行政许可文书和海关单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分批、异地复运出境、进境
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异地复运出境、进境,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展览会主办方应当持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报关单证向原进境、出境地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分批复运进出境的,在全部复运出境、进境后,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展览会主办方应当持全部分批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报关单证向原进境、出境地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分批、异地复运进出境的,持证人在每次复运出境、进境时都应当向进出境地海关提交ata单证册。
四、非ata单证册进境展览品监管
进境展览品从非展出地海关进境的,应当转关监管至展出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进境展览品从非展出地海关出境的,应当转关监管至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境手续。
旅客携带从非展出地海关进境的展览品,原则上应当转关监管至展出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不便于转关监管的,按照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暂时进境手续。
五、关于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进出境监管
组织进出境自驾旅游的旅行社应当填制报关单,向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境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对外国人自驾进境旅游的,相关旅行社应当根据《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六、续签ata单证册和补发ata单证册的确认
(一)续签单证册的确认。
进境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需要延期复运出境,且延长期限超过ata单证册有效期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出证机构申请续签单证册。经原出证机构签发,持证人应当向原进境、出境地直属海关提交原ata单证册、续签ata单证册、《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和原进境或者出境凭证联进行审核确认。
续签的ata单证册只能变更单证册有效期限,其他项目均应当与原单证册一致。续签的ata单证册启用时,原ata单证册失效。
(二)补发单证册的确认。
进境ata单证册在进境后发生毁坏、灭失等情况的,ata单证册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出证机构申请补发ata单证册。经出证机构签发,持证人应当向原进境、出境地直属海关提交补发的ata单证册、证明文件和原进境或者出境凭证联进行审核确认。补发的ata单证册所填项目应当与原ata单证册相同。
出境单证册经中国国际商会续签或补发后,持证人应当向原出境地直属海关提交新签发的单证册,经出境地海关审核后按原出境情况给与相关签注。
七、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的限制
(一)为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05年第44号联合公告的有关规定,作为货样暂时进境的车辆,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复运出境,不得留购,不得延期。测试用车辆及其零配件无论是否损毁,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二)二手(旧)汽车、右舵车禁止进口。对经审核符合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并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以办理暂时进境手续,但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八、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担保
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对不征收进出口关税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可凭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保证函验放。
九、对临时进口(限期在半年以内)加工贸易生产所需不作价设备(限模具、单台设备),仍按《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第383号)的有关规定,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逾期补征税款。
特此公告。
早在1999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就发布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出“在用车的排放控制,应以强化检查与维护(i/m)制度为主,并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鼓励车辆淘汰和更新措施。完善城市在用车检查/维护(i/m)管理制度,加强检测能力和网络的建设,强化对在用车的排放性能检测,强制不达标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发动机处于正常技术状态。”“在用车排放检测方法及要求应该与新车排放标准相对应”。
2014年,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建立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
2015年11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等有关部门人员曾对南京市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在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表示,今年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标准,推进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i/m制度)建设,在京津冀地区开展试点示范。”
先来综合税率公式:科研车进口报关王先生
关税?=?报关价格?×?关税税率
消费税?=(报关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报关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进口汽车注意事项:手续注意因单证不准确、单证不齐备、单货不一致的原因,将会造成删单、改单、查货扣货、进口滞留等问题物流注意:货主需要重视货品包装、港口选择、这样会节省物流费用和后续的货品保管费用税金注意:货主需要加快上缴税金或保证金的速度,这个环节保证整个流程的通畅,不产生滞留费,税金也是进口货物将产生的主要费用部分,所以进口商一定要谨慎核算,确定进口可行性和必要性!我国目前主要进口汽车类型有多种合法程序:中规车和非中规车,大规模贸易(大贸)和小规模贸易(小贸),大3c、小3c,小批量,免税车、援助车、外国人或外商自带车,其他特殊用途车。不管我们购买中规进口车还是非中规进口车,都应当在购买进口车时应该搞清楚自己买的是哪种车,应当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并谨慎检查合同内容,尽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外商自带车常见问题解答:科研车进口报关王先生
、外商自带车事故全损可以重新进口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符合条件常驻人员申请进境的机动车辆有丢失、被盗、转让或出售给他人、超出监管期限等情形的,不得重新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按此原则,你所说的事故损失后,应不可再重新申请进境车辆。
2、外商自带车如何转让给国内人员?科研车进口报关王先生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转让过户。具体所需资料请查阅该公告原文。
3、进口外商自带车是否可以从非指定口岸进口?
答:您好。目前国家指定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广州黄埔港、广西钦州、福建江阴6个沿海港口,满洲里、深圳(皇岗)、新疆阿拉山口3个陆地口岸为整车进口口岸。外商进口自用小汽车也应从以上指定口岸进口。
4、外商自带车上牌是否需申领《货物进口证明书》?
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管理,不需要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
5、外商自带车辆入境需要交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海关规定,外商自带车辆入境需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税率请根据商品编码在“海关税则”确定。外商自带车辆的办理程序您可参阅“常驻人员申请自带车(外商自带车)进境流程”。
6、外商自带车进口后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吗?
答:您好,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
7、外商自带车是货物还是物品属性?
答:根据海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外商自带车的政策取向、申请、验放的实际情况,外商自带车在海关管理属性上应属于旅客自用物品。
8、外商自带车可以进口二手车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2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详情请查阅海关总署令第116号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32号公告。
9、外商自带车必须是新车吗?科研车进口报关王先生
答:根据海关规定,以外商自带车带进的车必须是新车,旧车不能带进。
10、外商自带车进口后用于抵押合法吗?
答:请您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海关总署第116号令,非居民常驻旅客征税进口的自用小汽车海关不再实施后续监管。只有根据政府间协议等免税进口的汽车才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未经海关允许擅自抵押海关监管货物的,将根据情节处以一定的处罚。
11、将外商自带车出售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该车进境不到一年就转让了,是一种违规行为。上述车辆已经征税,如不存在进口伪报、瞒报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则不构成走私犯罪。
12、外商自带车进境后能否出租他人使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常驻人员征税进口的机动车不属于海关监管车辆,海关不实施后续监管查询网址。
关于科研测试用汽车车辆进口报关通关流程及清关注意概括
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经国务y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中的“在2010年12月31日前”修改为“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二)将附件《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中的第二项修改为:“(二)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科研实验用设备(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除外)”二、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作如下修改:将附件《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中的第二项修改为:(二)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科研实验用设备(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除外)”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研究开发用的非汽油、柴油动力样车(限于汽车类研究开发机构)除外。
二: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予以公告。
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the?products?in?the?catalogue?in?accordance?with?the?above?conditions?are?not?required?to?apply?for?compulsory?certification?of?products,?nor?do?they?need?to?apply?a?chinese?mandatory?product?certification?mark.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in?accordance?with?the?following?conditions,?it?may?be?exempt?from?the?enforcement?of?compulsory?product?certification.
1.?the?products?needed?for?scientific?research?and?testing;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z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三:汽车类产品在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范围内,需要通过我国3c认证方可进口并通过指定4s店销售。因此,当国外新款汽车上市,倘若还没有通过我国3c认证或无中国销售计划,将无法在国内买到,汽车配件生产企业难以时间全面测绘研发与其配套的零配件,错过了抢占国际市场的黄金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为目的等8种类型的进口3c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简称“3c免办”证明)进口通关。进口后主要用于科研测试,从而方便研发生产与之相配套零部件或是整车。
四:科研测试用汽车上牌事宜需要提供资料: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原因、行驶路线、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行驶期限等车管所核发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单位办z员经办z原件和复印件,专人专办。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原因,行驶路线,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行驶期限。
五:根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及检验检疫机构相关规定,正常来说进口汽车一般需要办理该产品的cc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认证”;但是由于科研汽车进口实际用途为科研、测试所需要,满足办理免3c进口的条件;以科研测试研发等方式进口汽车符合办理免3c的范围要求,但是需要在国外发货后,有了船名航次,提单号等才能申请办理相关免3c证明,在办理免3c证明前需要先开通单z系统申请先办理进口许可证(机电证)一般7个工作日,机电z办理出来后使用机电证扫描件去办理免3c,当然需要提供的还有其他的一些资料,如科研时间,科研研发的团队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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