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精神,近年来,市住建局明确将环境保护列入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对中央、省、市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环境保护决策文件进行了学习贯彻。同时,该局重点从施工工地着手,先后制定、印发了各类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建筑工地按照相关方案和文件进行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对各个施工环节的降尘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全面推进扬尘治理工作落实。
针对施工现场道路和出入口,要求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其中,道路砼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道路两侧设置固定排水沟,并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出入口地坪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来源:深圳市碧如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