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甘肃20190117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90117_8382637331114042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兰州新区田园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备[2018]97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和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田园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3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建高科技智能温室项目、归园田居项目、田园颐乐学院项目、有机蔬菜果园、家庭农庄、生态种植、田园体验等。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建筑、园路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以农业设施为主)
2.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0000万元.
2.5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2月28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兰州新区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前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可研、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等相关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4)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联合体)须同时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和施工能力。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1.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1.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5拟任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1.6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2014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1.7根据本项目的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8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5人、质量员5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以员工社保缴纳凭证为依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2016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1.10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10.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1.10.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10.3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1.1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为准,开标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书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身份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2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园区出具的“无欠薪”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1.13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无效标书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1月17日18时00分至2019年1月22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