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现设有刑事法律服务中心、民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公司法法律服务中心、房地产法律服务中心、行政法法律服务中心、金融證券法律服务中心等11个业务部门,业务涵盖法律顾问、金融證券期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设立兼并、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公证代理、商务代理、环境保护及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
捍卫客户利益、弘扬法治精神,是天外天坚定不移的执业宗旨;“顾客至上、诚信为本、崇尚公正、追求卓越”是天外天始终不渝的执业原则。
宋渐晗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宋渐晗律师成功打造了云南省第—家针对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
宋渐晗律师擅长领域:合同类法律事务、融资担保、互联网行业法律服务、公司治理及投融资业务、土地矿产等。
宋渐晗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责任心强,作风务实,以实现委托人利益更大化为执业原则。执业期间为数十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政府部门、银行、企业),以优质的服务获得客户的好评。执业期间办理了数百件民商事诉讼、仲裁问题及刑事案,均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律师应依据合同有关约定及法律有关规定提示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
(2)发包人提供的建设材料不合格,又不予更换的;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减少的工程款应当以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为限。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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