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产品申请kc认证需要什么资料
1. 认证简介
2007年8月7日公布的kcc-2008-108文件,正式宣布韩国通信委员会(kcc,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取代过去的韩国信息通信部(mic,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kcc认证根据韩国《电信基本法》和《无线电波法》实施的针对电信设备和产品的强制性认证。韩国通信委员会对电信产品负责管理,其授权韩国无线电研究所(rra,radio research agency)为其认证机构,对产品实施具体的认证工作。kcc认证由以前的mic认证认可的韩国实验室进行符合性测试,并由rra签发型号核准证书。
制定信息通信设备技术基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认证的目的如下:
(1) 电气通信设备和材料(型式批准):保护通信网不受外部电气及机械性危害,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及权益;
(2) 无线电设施和设备(输入验证或型式注册):有效利用无线电波资源,保障使用电波的无线器材的性能和质量,确保与性命安全有关的无线器材的可靠性,进而维持国内的电波秩序;
(3) 信息设备(无线电波适宜性注册):尽量限制因电气、电子设备的剧增使用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电磁及因其他设备或外部电波带来的通信障碍,以及因设备误动作导致知的人命伤害和财产破坏,保护国内电波环境。
kcc认证 - 认证范围
kcc认证涉及的产品包括计算机及外设终端设备、有线线路终端设备以及使用射频的无线电通信设备等。开展认证的机构为韩国无线电研究所,授权实验室共有37家。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为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标准、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系列标准和iec 60950标准等。具体认证相关项目如下表:
其中,emc要求规定了两种分级:(emc相关内容请参考韩国电子检测研究院的信息。)
(1) a级设备:用于商业目的。
(2) b级设备:用于非商业目的。
生产、销售或进口未进行认证的认证对象设备时,根据韩国电气通信法的规定实施如下处罚:
以销售为目的生产或进口未进行认证的型式检定、型式登录及电磁波适合登录的对象设备时,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两千万韩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或进口未进行认证的型式批准的对象设备时,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两千万韩元以下罚款。
韩国kc认证简介:
韩国知识经济部(mke)于2008年8月25日宣布,国家标准委员会将在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实行一个新的国家统一认证标志,名为"kc mark"标志。
新标志叫做kc mark,代表korea certification。现行的13种强制标志将被最终统一到这个新标志下。
此举措带来的一个结果是,减少供应商在认证费用方面的支出,使韩国kc mark逐步成为一个世界品牌的认证。但是有个缺点,最近刚刚颁布的kcc标志,将只能实行几年而已,最终将被统一到这个新的kc标志下。
实施计划
2008年12月:国家基本法规与现行法令的更新
2009年7月:mke开始执行国家统一标识
2009年1月--2010年12月:改善与认证标准相关的法规
2011年1月:完成国家统一标志到所有强制认证
产品目录
kc mark certification products list(kc认证产品目录)
根据《韩国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电气用品安全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及自律(自愿)性认证两种。
强制性认证是指:属于强制性产品中的所有电子类产品必须获得kc mark认证后才可以在韩国市场上销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厂审查和产品抽检测试。
自律(自愿)性认证是指:属于自愿性产品中的所有电子类产品只需测试获得证书,不需要接受工厂审查。证书有效期为5年。
审查要求
kc认证工厂审查首次审厂要求:
韩国安全法规定在接受申请之后,授权之需要对工厂进行首次工厂审查。按照安全法的要求项目,对工厂的品质控制系统进行初步的评估,涉及的方面有以下几个:
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测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根据韩国安全认证相关的法律和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ktl)的有关规定,贵工厂应有以下的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1)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例:认证产品变更申报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后,该当部门应严格按照得到批准的变更内容制定相应的技术文件发放到相关部门以正确实施认证产品的变更。未获批准的变更,不能在变更产品上施加认证标志。)
2)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应包括记录的保存期限至少为3 年(只需进货,例行和运行检验记录)}
4)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7) 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8) 工艺作业指导书 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程序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9)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① 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② 例行检验和确认(运行)检验记录;
③ 生产线(车间)上的安全设备的日常点检记录;
④ 不合格品(进货,例行和运行)的处置记录;
⑤ 内部审核的记录;
⑥ 顾客投诉就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⑦ 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年度工厂审查要求:
在证书授权之后,认证机构每年会对工厂进行一次年度跟踪审查,主要目的是查看工厂的质量控制系统的一致性,是否能够持续符合安全法的标准。
年度工厂审查事项分为两部分
1) 对质量文件,质量记录,制造现场的相关内容的查看,要求和内容基本与初期审查一样。
2) 需要确认工厂所有获得kc mark 授权的产品的一致性。根据产品的授权证书附页(关键元器件列表),对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材质,电路,结构等进行确认,看是否一致。
抽样要求:
列入kc mark 强制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到现在为止共有216 种,韩国安全法规定每年对所有种产品进行抽样,故每种产品每年有一次抽样。
抽样方式是;
由工厂审查员在年度审查时进行,现场有生产或者有库存时,审查员封样,工厂3 个月之内将样品送往指定地址。
工厂审查时没有生产或库存时,工厂须于6 个月之内将指定样品送往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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