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安全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4)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5)临时用电必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
(6)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8)楼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9)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0)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要求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是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深圳市速成达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13926512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