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项目上是否可以处理设计变更?如何与设计部门界定范围?
原则上讲,设计变更应由设计人员处理,但在实际情况中,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图纸错漏、施工困难所产生的变更需求往往占比较大,且需及时解决,否则影响下一步施工。而在项目上没有配置设计人员,设计人员又不能长期驻场的情况下,为及时解决现场问题,是否可以分担一部分技术上较容易处理的,且影响不大的设计变更交由项目部处理呢?对此,设计部门与项目部存在不同理解,双方的矛盾也集中于此:
一方面,设计部门认为,大部分施工类的设计变更,项目部最清楚现场实际情况,技术上也完全有能力自行解决,没有必要每一单都等着设计人员解决,否则必然影响效率,耗费精力。可由项目部直接联系设计单位确认变更方案,并交设计部门备案即可。如此,设计人员可腾出更多时间去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或处理更重要的问题。
另一方面,项目部认为在图纸质量较差的情况下,设计师也很少来项目了解现场情况,很简单的问题也迟迟得不到处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而项目部对变更即使有能力处理,但在责权不明情况下,也只能交由设计部门处理。
问题2:变更审批环节,如何有效控制风险且能平衡效率?
问题3:是否仅需《设计变更单》即可做为变更结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