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一直处于变动之中。为了解决出口欠退税款问题,发挥出口退税对出口商品结构的调节作用,国务再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新政策的出台并不意味着问题的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率是否必须是征税税率;二是地方是否应与中央共同负担出口退税;三是能否取消出口退税的指标管理。正确认识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客观分析政策调整可能产生的问题,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建立科学合理、相对稳定的退税机制十分重要。
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