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注册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并建立学生个人档案(纸制和电子档案)。凡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注册,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按劝其退学或责令退学处理。学校在2个月内将取得学籍学生的名册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该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必须事先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开学后两周内无故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休学、复学
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或责令休学,并办理休学证明。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学期课程总时数三分之一且跟原班级学习确有困难者。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期内保留学籍。
学生因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要求休学,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学生要求复学者应按学校规定的复学日期返校,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的下一个年级学习。如果下一个年级无原专业,则编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如本人坚持不愿意调整专业,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因病休学的学生要求复学时,须持三甲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经学校复查能正常学习者,方可复学。
休学学生不得留住学校。
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
13927426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