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的整体设计主要体现为图形设计、色彩设计、文字设计、编排构成设计四个环节的综合处理。对于这四点设计要求:
基本图形要明确,内容不宜过多、过杂、主题图形的面积和部分要重点考虑。
要明确基本色调,要注意色彩安排的重点倾向,要注意典型的色彩形象。
主题文字的字体、大小、位置在文字设计中要重点对待。
要注意一种基本的编排形象,有一种基本的构成格局。
主要展销面一般包括有商标、品牌、品名、出产者名称、图形(包括条形码、图案、插图、照片等);主要文字部分有厂家名称、di址、产品说明、使用说明、成分、体积(或重量)。
草图:草图是设计构思发展时自我想象力的精略表达,必须针对目标迅速的发展。一般而言,草图只用于设计内部自我检验,并不提供给客户,可缩小比例以利于迅速表达,从而捕捉与发现新构思。
初稿:使用有色笔对草图做精略构思,运用设计基本原料,一原比例尺寸精致化。初稿的目的在于突出重点,因此大标题等力求突出,其余的部分可以省略或淡化。在此阶段,设计者对于设计印象表现极其表达方式、印刷方式、材质运用等均已明确了解。
完成稿:根据与商家商讨后修正初稿时,制作与实物大致相同、视觉效果相同的彩色精密样品,应委托客户要求与考虑各种可行发展方向,制作3至4个完成稿,再作评估与商讨最后确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