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发端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全国所特殊教育学院,开创了我国视障、听障和肢体残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先河。经过全体特教人23年的不懈努力,成为一所特色鲜明、“残健融合”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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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
据了解,北京市就只有一所专门招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兼收智力残疾幼儿的普通幼儿园也屈指可数,走在智力残疾幼儿教育全国前列的北京市1998年接受早期教育机构提供服务的智力残疾幼儿总共不到100名,由此可以想象全国近300万0-6岁智力残疾幼儿教育的现状。至于针对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大陆仍为空白。这与美国的0-6岁残疾幼儿都接受到来自政府提供的早期教育服务和我国大陆80%的普通幼儿能入园接受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生理层次的障碍:可分为两种(a)呼吸、发声、构音、共鸣、韵律等有关发音发语的生理器官出现障碍,亦即信息的输出系统之障碍。与说话知觉或构音运动知觉有关之听觉过程、运动知觉、固有感觉等方面出现障碍,亦即信息的输入系统之障碍。(毛连塭&许泽铭,民81)法定的定义(1)美语听语学会(asha)对说话和语言沟通异常的定义:说话异常是指一种说话声音的清晰度及流利度遭受损伤而这种损伤可以在传达的过程中观察到。
医学上的定义a.说话障碍:是指在构音、语畅、声音或综合以上各项有发生异常现象者。b.次发性说话障碍:因语言异常而引起的说话障碍,也就是说对语言的了解发生困难而引起说话障碍,或因说话异常合并语言异常而引起的说话障碍。c.发育性说话障碍:个体因先天脑神经性学习的某种异常而导致学习说话能力的障碍。d.混合性说话障碍:个体在说话的生理构造、脑神经学习上以及语言的了解上皆出现问题或困难而产生了混合性的说话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