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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深圳金锐记货架

2018/11/13 13:59:54发布52次查看
      一、可获利性:
     陈列必须确实有助于增加店面的销售;努力争取有助于销售的陈列位置;要注意销售记录能增加销量的特定的陈列方式和陈列物;适时告诉供应商商品的陈列对获利的帮助;采用“先进先出”
的原则,减少退货的可能性。
     二、陈列点:
     对于传统型商店是指柜台后面与视线等高的货架位置、磅秤旁、收银机旁、柜台前等。而对于超市或平价商店,与视线等高的货架、顾客出入集中处、货架的中心位置等均是理想的陈列位置。
     三、吸引力:
     充分将现有商品集中堆放以凸显气势;正确贴上价格标签;完成陈列工作后,故意拿掉几件商品,一来方便顾客取货,二来造成商品销售良好的迹象;陈列时将本企业商品与其他品牌的产品明
显的区分开来;配合空间陈列,充分利用广告宣传品吸引顾客的注意;可以运用整堆不规则的陈列法,既可以节省陈列时间,也可以产生特价优惠的意味。
     四、方便性:
     商品应陈列于顾客便于取货的位置,争取教好的陈列点,争取使顾客能从不同位置、方向取到商品;保证货架上有80%以上的余货,以方便顾客选购;避免将不同类型的商品混放,助销宣传品
(pop广告)不要贴在商品上。
     五、价格:
     价格要标识清楚,价格标签必须放在醒目的位置,数字的大小也会影响对顾客的吸引力,直接写出特价的数字比告诉顾客折扣数更有吸引力。
     六、稳定性:
     商品陈列在于帮助销售而不是进行“特技表演”。在做“堆码展示”时,既要考虑一个可以保持吸引力的位置,也要考虑到堆放的稳定性。在做“箱式堆码”展示时,应把打开的箱子摆放在一
个平稳的位置上,更换空箱从最上层开始,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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