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的用笔、笔触的摆放通常是结合物体的形体结构的转折关系来表现的。同时,还要考虑不同物体的浓淡和质感差别等因素。
2、着色落笔时,开始阶段不要急于去表现物体的局部细微变化和质感,而应首先结合大的形体结构,观察光线投射在物体上时出现的冷暖变化,把受光、背光及投影几大段关系区分出来。用笔可以选择宽一些的水粉扁笔,有条不紊地摆上去。这个阶段的用笔要注意暗部需画得稀薄、滋润一些,交接线中间面则应色彩饱满、结实、“见笔”,笔触的方向感要强。
3、在整体的作画过程中,逐步深入,最终达到物体塑造结实有力、丰富生动的色彩效果。另外,表现亮面及高光时,用笔要有力、干脆,色彩可以适当厚一些。高光处的色彩要厚、干,几乎不调水,水粉笔蘸上高光色彩后,下笔要准、快、果断,这样才能画出高光的闪烁感觉。最忌用笔犹豫不决,糊里糊涂地在高光处用笔描抹,这样是没有表现力的。
4、此外,色彩较重或较淡的物体,质感粗糙厚实或光滑坚脆的物体,在用笔上要有所区别。如淡颜色的白布、白色报纸或光滑的白瓷瓶,在用笔时,笔触可适当柔和细腻一些,以体现其质感;而棕色的水陶罐用笔就应该坚挺、浓重有力,笔触感强一些。最后,在表现每个物体时,都要注意两侧的边缘部分的虚实变化,既要画得结实,又要使它转得过去。一般亮部的边缘实一些,暗部的边缘虚一些。特别要注意邻近色的对比与协调,物体边缘的衔接关系有时要耐心地反复画几次,使它与背景色彩能有机地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