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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报废小货车回收机构 南通报废大货车回收电话

2018/11/11 12:34:42发布97次查看
南通报废小货车回收机构 南通报废大货车回收电话-龙诚汽车回收常年收购各类报废车,上门收购,各类二手车,不限品牌,pai照,地区,车况车龄,排量车型。现金收购,电话咨询,上海全城免费上门评估收购,包办车子所有手续。联系电话:13916168192
公司具备专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专门设备和足够的拆解场地,以及较为先进全面的企业管理理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较强,。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将本着程序科学、作业环保、再生高效、低能低耗的原则,不断提高回收拆解效率和再生质量,及时将废旧资源转化为科技产品,拉长产业链,积极构建集拆解、加工、制造于一体的全新产业结构模式。
各类型车辆的报废年限: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我们实行与客户当天或隔日约定,免费上门看车,同时公司专业评估员免费上门进行估价。我们本着“诚信为先”的经营理念与您交易,只有相互信任才能合作愉快。联系电话:1391616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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