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深圳人才引进立户登记条件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市、区立户权属划分(一)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二)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原则上以工商注册地为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但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档案保管机构的确定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调干或调工等业务的,需确定档案保管机构。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商调并保管档案。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系统选择一家档案保管机构建立档案托管关系,委托其代为商调并保管档案。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代-ban人才引进业务的,其档案保管机构系统自动确定为该代理机构所对应的档案保管机构。信息填报注意事项:1.户籍地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农业户籍的毕业生,如在户籍地无法办理“农转非”,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农业”,其它人员选择“非农业”。2.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3.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信息等),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及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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