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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合伙人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共担

2018/11/9 1:41:12发布54次查看
从建立事业合伙人机制的各家公司来看,都希望谋求达到一个目的——建立一支共担责任、共享价值的团队。阿里、万科也好,华为也好,所有的制度安排都在围绕这一点进行。
阿里要求候选人在任命前,要拥有一定的公司股份。从某人成为合伙人之日起3年内,其必须至少保留成为合伙人时所持股权(包括可行权股份和不可行权股份)的60%。3年之后,如果其仍是合伙人身份,其必须至少保留成为合伙人时所持股权(包括可行权和不可行权)的40%。万科强调事业合伙人要与股东捆绑在一起,共同持有万科股份,共冷暖,风险共担。在合伙人机制设计上,公司高管被要求出资额不得低于一定数额购买公司股份,以确保高管阶层和公司发展利益的绑定。在项目跟投制度中,则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投,其他员工自愿参与。华为员工的收入结构包括工资、奖金和股份三部分,大体各占1/3。职级越高,股份部分的占比就越大。华为股份需要员工出资(年终奖金和dai款)购买,从而形成利益绑定。
为了形成“共担”,事业合伙人评价机制里,态度、价值、责任心的评价置于最前,不管是叫价值观的评价,还是叫责任心的评价,或者是态度评价,评价内核是相同的,是要看你这个人,是不是符合我们这个团体宗旨、目标、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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