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我国《刑法》的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案件流程,并处五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010年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刑罚?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两个条文是新旧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相比之下就会发现,新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定了对发回重审加刑的限定。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那么,如果是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发回重审的案件能不能加刑?
刑事|森合律师事务所|刑事拘留由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提供。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实力雄厚,信誉可靠,在河南 洛阳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引领森合律师事务所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
石克俭
18337998101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58号春蕾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