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少年儿童来说,少儿重疾保险是尤其重要的。如果孩子曾购买过少儿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医疗支出负担。
据悉,从2010年开始,卫生部已在儿童的、儿童方面率先开始了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2012年将在原来八种疾病的基础上扩大到二十种疾病。除了获得国家给予的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外,作为父母,还可以选择一款针对儿童重大疾病的商业类保险,为孩子的健康加上“双保险”。
若被保险人自参加本附加合同之日起9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包含在其选择的保障计划内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本附加合同第八条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保险人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给付后,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随即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八)既往病症及自被保险人在获得被保资格起90日内(续保无90日规定)罹患的疾病或出现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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