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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债务律师:免除债务的行为会产生哪些法律效果?

2018/10/16 18:04:07发布54次查看
成都债务律师:免除债务的行为会产生哪些法律效果?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万帆律师表示,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效果:一、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代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二、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但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但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但保债务的,不影响被但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但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但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但保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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