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律师,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资深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涉及房产纠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张明律师,擅长遗产继承法律法规,在遗产继承纠纷、遗嘱效力纠纷、继承权纠纷、遗赠纠纷、房屋继承纠纷等方面办案经理丰富。张明律师拥有近20年的遗产继承诉讼经验,熟悉审判机关的操作流程,尤其擅长各类疑难复杂的继承纠纷案件。张明律师充分理解当事人的心情,会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遗产继承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满意的诉讼结果。
哪些房产赠与不能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关于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之一。因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故一般情况下赠与房产在没有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撤销房产赠与合同,但以下情形除外: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赠与合同;
2、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赠与的如何交付房产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一)房产赠与可以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应当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三)房产赠与的交付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张明律师专业领域
(1)擅长离婚纠纷、婚姻效力、重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及公司股权分割)等诉讼事务;
(2)擅长遗产继承、房产继承、遗嘱继承、析产继承、侵权赔偿等诉讼;
(3)擅长婚姻财富风险防范、婚姻纠纷调解谈判等非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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