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县政府批准,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定岗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根据需求、定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报考岗位志愿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为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定岗招聘教师共200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36名、小学130名、幼儿园24名(具体岗位详见《顺平2017年春季公开定岗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保定市各县市区户籍(含生源地);顺平县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为准) (5)、2017年应往届毕业生。应聘者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全日制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名时未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 全日制本二批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一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相近是指文科类如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理科类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英语类是指英语类专业或英语六级及以上,下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 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3)、小学教师 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中等学校幼教(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音乐、舞蹈、美术)。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需经得原单位同意并持证明信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6日,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顺平县政府网、顺平县教育局公开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 温馨提示:点击下方阅读详细原文,进入查看详细公告内容及附件。 2017年保定顺平县春季公开定岗招聘教师200人公告:http://hb.zgjsks.com/html/2017/ggxx_0331/13298.html 关注河北中公教师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信息,获取更多资料(hbjsks)